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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区:【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如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请您来听证!
时间:2021-05-20  作者:程惠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5月20日电(通讯员 程惠)20141月至4月,时任荆州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渠道行业部负责人的曹某以购买相关配件的名义让公司副总批准向其指定账号支付了货款77万余元。而后曹某将该笔货款分9次分别汇入了5位熟人的账户,以上资金汇入到指定账户之后,均由曹某占有并用于非法活动。 

  2015年初,荆州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核对资金支出后,要求曹某尽快收回货款,但不久后曹某逃匿。 

  20195月,荆州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报案;同年7月,曹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与该公司达成了还款协议。至今,曹某已陆续退赔该公司40万元,并取得了谅解。 

  在对全案进行审查后,经荆州区检察院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鉴于曹某具有多个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考虑到其现时家庭状况,拟依法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为了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接受社会监督,519日,荆州区检察院就曹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召开拟不批准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会议邀请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公安机关代表、律师代表等参与听证。 

  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详细情况及拟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依据、理由。荆州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犯罪嫌疑人曹某已部分赔偿并一直分月按时还款,且能理解曹某现时的家庭状况,对曹某表示谅解,希望司法机关能够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各位听证员在认真听取案件情况后进行了发言、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曹某不批准逮捕。 

  此次公开听证会,不仅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亦彰显了法律温情。荆州区检察院在今后的工作中也将继续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