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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浙江6月11日电(通讯员 肖春松 陈媛媛)“我们店铺提供的都是环保的纸质吸管,请您放心饮用!”不久前,家住越城区的陈女士发现,家门口某品牌奶茶的吸管悄悄“换装”,从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吸管“升级”为环保的纸质吸管。
事实上,奶茶“标配”的塑料吸管看似行为小节,实则关乎环保大计。发生在陈女士身边的改变,源于越城区检察院制发的一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2020年1月,国家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要求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并规定到2020年底,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那么,升级版“限塑令”推行以后,辖区餐饮行业有没有认真落实?执法部门是否全面跟进?越城区检察院开展“限塑”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
办案组走访辖内60余家奶茶店、快餐店、便利店,发现“限塑令”实施后,2家杂货店尚在销售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部分餐饮门店仍向消费者提供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吸管。
“现在的年轻人几乎人手一杯奶茶,殊不知,‘标配’的塑料吸管为饮用奶茶提供便利的同时,产生的白色污染也不容小觑。”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介绍说,“限塑令”的“升级”,需要公众意识一起升级,更需要消费者、商家、生产企业及有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限塑令”落地落实,为辖区打造“无废城市”添砖加瓦。
针对调查情况,越城区检察院分别向辖内商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厘清职责边界,依法履职尽责,并建立健全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共同加强辖区塑料污染防治工作,督促餐饮行业停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职责,以联合检查、集中约谈、组织签署“限塑”承诺书等为抓手,部署开展专项整改行动。同时,就部门间健全完善违法线索移交、联合执法、长效监管等工作机制充分交换意见,积极达成共识。
“中兴南路的某便利店已按相关规定,将塑料吸管更换为PLA可降解吸管”“鲁迅东路某奶茶店已整改到位,全面使用纸质吸管。”日前,该院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涉案的20多家问题商户进行“回头看”,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接下来,越城区检察院将继续强化部门间联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狠抓源头监管,实施全链条治理。同时广泛开展“限塑”宣传,进一步引导餐饮企业和消费者践行绿色消费理念,以公益诉讼之力助推“减塑运动”跑出“加速度”。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