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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洪湖:防止干预司法办案 检察长宣讲“三个规定”
时间:2021-06-15  作者:袁瑶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6月15日电(通讯员 袁瑶)为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和支持力度,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安排, 611日,洪湖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三个规定”大宣讲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遵守“三个规定”公开承诺活动,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朱野作宣讲报告。
  

  

    会上,邀请洪湖市党政机关16个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到场参加活动。

  “三个规定”是中央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重大举措,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划出的“红线”,为政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为政法干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建立了“防火墙”和“隔离带”。这次宣讲活动对促进党政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及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朱野检察长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和典型案例,通过深入浅出的语言对 “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具体内容、精髓要义等进行了详细宣讲和阐释。

  朱野检察长强调,自觉遵守“三个规定”,既是政法部门及政法干警基本职业准则,也是党政干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应当遵循的工作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提高政治站位及思想认识,深刻领会严格遵守“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守底线,营造党政机关带头自觉遵守、群众共同监督落实的良好社会氛围,以政法队伍新面貌、新气象、新起色向党的100周年献上优异的成绩。

  宣讲结束后,组织参会的领导干部签订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

  【相关链接】什么是“三个规定”?

  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