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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天然气盗窃案。犯罪嫌疑人付某某私自拆卸家中天然气表,私接燃气管,持续盗用天然气……这是一起小案子。通过仔细阅卷,一个细节引起办案检察官的注意:案件被盗的主体是天然气,既然犯罪嫌疑人拆掉了天然气表,那么天然气数量又是如何认定的呢?不能因案小就掉以轻心,疑点不除绝不轻易起诉。检察官决定自行补充侦查。
“来到犯罪嫌疑人付某某家中,映入眼帘的是满脸愁容、憨厚老实已年过六旬的付某某和佝偻着身形、步履蹒跚地迎接他们到来的付某某妻子。”检察官回忆道,“付某某说自己平日靠在工地打工为生,妻子身患重病,长期靠吃药维持,无劳动能力,还需要他来照顾……”
带着沉重的心情,检察干警一行立即赶往天然气公司,并与相关负责人接洽,对该公司出具的流水清单、缴费情况及认定数据一一进行查证,并根据两法解释对盗窃天然气数额认定的计算方式,对盗窃金额重新进行认定。经过走访调查取证和数据核算,最终因盗窃天然气数量无法认定,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021年5日,经该院检委会讨论,最终认定付某某盗窃天然气数量的证据不足,经一次自行补充侦查和一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仍然无法查清,依法应予不起诉。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认为付某某盗窃天然气数额不大,案发后第一时间补交了天然气费用,获得了被害企业的谅解,认罪态度良好,且愿意认罪认罚,建议对其拟不起诉决定。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均对案件进行评议,并表示同意检察官的意见。
“案虽小,办理过程和处理结果释放出的却是法治正能量。”该案承办检察官刘辉坦言,“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把小案办准办好,是对检察官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司法政策、检察理念和天理国法人情的综合考验。”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