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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绍兴滨海新区的钱塘江杭州湾一线海塘长达38.7公里。2020年7月,越城区检察院接到举报称,滨海段海塘遭到开挖并被偷倒大量渣土,护塘地被开挖成上千平方米的坑塘和沟渠,数亩防护林被毁,现场触目惊心。
公共安全重于泰山。该院公益诉讼部门立即展开专项调查,通过无人机“巡塘”,检察官确定了海塘的所在位置,固定了现场毁损证据,并形成案件第一手证据材料。鉴于涉案行为对海塘防汛带来巨大安全隐患,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公益诉讼部门同时将线索移交刑事检察部门,“一案双查”促使受损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的救济和保护。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该院立即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围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就如何完善海塘毁损证据、评估行为危害性、确定惩罚性赔偿主体等方面提出11条引导侦查意见。同时,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会同区水利局开展评估安全影响、制定修复方案、追缴修复费用等工作。
经查明,2020年7月,王某、俞某等人经过预谋,于汛期在滨海段海塘护塘地上偷倒渣土,并指使他人在现场指挥施工,最终在护塘地上挖出总面积达1716㎡的4处深沟,为偷倒渣土准备场地。期间,为方便挖机将渣土转运至护塘地深沟,王某、俞某指使他人在海塘堤坝背水坡上挖掘7m*4m*2.5m深坑作为“中转站”。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渣土车队偷倒的43车渣土被“任性”的堆弃在护塘地上。
经专业机构评估认为,该违法行为对海塘堤身原始断面、坡面植被造成破坏,影响了海塘的防渗和稳定安全,并妨碍护塘河行洪。该院审查后认为,相关行为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
“破坏一线海塘,社会公共安全不能承受之重。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绝不仅仅是为了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而是通过严格依法追究民事责任,达到有效制止不法行为的目的,同时警示、教育广大建筑渣土从业者依法规范经营,从源头杜绝海塘防汛安全隐患,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 2021年5月28日,越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周江以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起诉,对被告人及在场旁听人员进行了法治教育。
当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益诉讼特邀检察官助理,以及渣土协会代表等30余人受邀旁听了庭审,渣土相关从业人员通过线上观看了庭审直播。
“本次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是全市乃至全省首例公共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不仅为打响我区‘海塘保卫战’起到教育震慑作用,更让我们看到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者的担当和作为。”庭审后,参与旁听的区人大代表、绍兴月湖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俞瑜说。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