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视窗
检察视窗
绍兴越城:绍兴“迪荡大盗”被提起公诉!7天作案14起! 称:我以为你们抓不住我
时间:2021-06-25  作者:陈媛媛 沈婷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浙江6月25日电 (通讯员 陈媛媛 沈婷)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的迪荡新城,是本地核心商圈之一。今年3月,迪荡新城的写字楼频频失窃,十余家公司的门锁被暴力拆除,房内被翻个底朝天,上至电子产品,下至零食饮料无一幸免……

  更离奇的是,多个失窃现场都留下了言语嚣张的字条,“光头强到此一游”“我要把迪荡每幢高楼都偷光”“你们永远抓不到我”。

  几天后,自封为“迪荡大盗”的张某落网了。

  6月24日,越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张某提起公诉。事实上,年仅19岁的张某,虽然年轻,却有多次盗窃前科,这次已是他“二进宫”。

  “其实张某的作案手段很简单,大多通过撬锁、暴力掰门等方式入室行窃。”承办检察官介绍说,“7天作案14起,还留下字条公然挑衅警方,其嚣张态度令人咂舌。”

  经审讯,张某对自己的盗窃事实供认不讳:2021年3月8日至14日期间,张某以撬锁、暴力掰门、推门等方式进入位于迪荡新城的北辰广场、富绅大厦、阳光大厦等写字楼行窃,共作案14起,盗得音响、手机、香烟、牛奶等物品若干。经价格鉴定,涉案物品合计价值人民币5653元。

  对于为何走上盗窃之路,张某表示:“很好玩,很刺激,可以拿钱去成就我的潇洒,可以吃海底捞、肯德基,然后再买包烟。”

  盗窃罪是常见的刑事犯罪,行为人涉嫌盗窃他人财物,金额较大的,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涉嫌盗窃金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处罚;涉嫌金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则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进一步提高警惕,增强防盗意识,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店铺经营者要进一步提高规范意识,留心可疑人员,尽可能安装摄像头和报警系统,避免人身财产损失。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