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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安陆: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获点赞
时间:2021-07-21  作者:安剑 黄庆芬 丁欣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7月21日电(通讯员安剑 黄庆芬 丁欣)为进一步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办理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检察办案的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日前,安陆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刘某某职务侵占一案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此次听证邀请了安陆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局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侦查机关办案民警等共同参加。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为湖北某包装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工作人员,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执行逮捕后被羁押在安陆市看守所。羁押期间,该院承办检察官提前介入、主动作为,为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多次与刘某某及其辩护律师进行协商,耐心释法说理,终使刘某某幡然醒悟、认罪悔罪,主动与被害单位协商一致,积极退还了职务侵占的46万余元,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因此,刘某某家属申请该院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本案的基本情况,就案件事实的审查认定、法律适用及公开审查目的内容作了详细说明,并提出了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处理建议和依据。 

  与会代表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依据分别发表意见,经讨论,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不继续羁押、变更强制措施的处理意见。同时对此次公开听证纷纷给予肯定和点赞,大家表示,此次听证会体现了检察官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始终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仅契合了司法为民的价值观,优化了营商环境,更彰显了刑事司法应有的人文关怀。 

  本次公开听证,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检察机关公开、公正、公平的宗旨,也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理念的内在要求,让无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及时回归家庭、社会,化解不必要的社会对抗和矛盾,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