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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越城:虚增维修项目,骗取车损保险金!这家汽修厂不“简单”
时间:2021-07-22  作者:陈媛媛 冯丽君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浙江722日电(通讯员 陈媛媛 冯丽君虚增维修项目,扩大车辆受损程度,诉讼理赔骗取保费……绍兴某汽修厂通过这一方式骗取涉交通事故车损保险金十余次,不仅为保险公司带来直接经济损失,更对市场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影响。日前,越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周某、宋某等6人提起公诉。
  2020年8月以来,绍兴数字检察监督平台对涉交通事故车损保险理赔诉讼的近800份民事裁判文书进行审查。同一原告密集起诉、诉讼代理人及鉴定人相对集中、保险公司对定损有异议,检察机关在大数据筛查中锁定异常民事诉讼情况,发现通过民事虚假诉讼骗取保险理赔的案件线索,同时将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后,面对犯罪嫌疑人“零口供”情况,越城区检察院立即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通过研判梳理在案证据,检察官明确了侦查取证的重点方向,引导侦查人员将重要嫌疑人宋某的供述作为主要突破口,为案件侦查打开了积极局面。
  很快,周某、宋某等6人骗取涉交通事故车损保险金的犯罪事实浮出水面。2018年3月至2019年8月,周某利用经营汽车修理厂的身份便利,伙同员工宋某、沈某等人,对在其修理厂修理的事故车,以虚增修理评估项目、扩大车辆受损程度的方式,假借保险权益受让人的身份提起诉讼理赔。
  “从评估定损到维修更换,从佐证材料到诉讼理赔,他们分工明确,并形成一条完整的犯罪链条。面对毫不知情的事故车主,他们均以定损维修理赔‘一条龙’服务为理由进行搪塞。”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办理期间,承办检察官介绍说,“如一辆在厂修理的事故车,实际上只更换了1只轮胎,他们却将维修项目虚增至更换中冷器、水箱及轮胎2只,之后安排员工以保险权益受让人的身份提起诉讼理赔,从中骗取车损保险金7850元。
  在现代社会,保险制度已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它对于保障个人的生活安定,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减少社会财富损失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保险业务也成为积聚建设资金发展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渠道。因此,保证保险制度不受侵犯,护航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安全成为法律保护的一项重要任务。犯罪分子利用欺骗手段获取保险金的行为,不仅侵犯了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扰乱了保险行业的正常发展,更妨碍了国家保险制度的有序运转。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