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视窗
检察视窗
湖北沙市:“听证”、“普法”双下乡
时间:2021-08-04  作者:邓海波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8月4日电(通讯员:邓海波)“感谢检察机关作出的有温度的司法决定,我们一定改过自新,增强法律意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新’公民。同时也会向身边人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更多人知法守法。” 两名犯罪嫌疑人在听证结束后表示。

  近日,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在观音垱镇朱场村村委会举行陈某某、邓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侦查机关代表参加听证会,长湖周边村民代表参与旁听。
  2021年3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邓某某明知长湖禁止捕鱼仍非法捕捞水产品68.4公斤,随后被观音垱派出所民警现场查获。案发后,陈某某、邓某某履行了生态修复义务。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本案的基本案情。听证员详细听取了检察官、侦查员的意见,询问了犯罪嫌疑人的家庭状况、作案目的等方面的问题。经讨论,三名听证员达成一致意见,认为陈某某、邓某某在长湖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捕捞水产品五十公斤以上,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办案检察官在准确适用法律的同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渔获物的数量、价值和捕捞方法、工具、认罪认罚及悔罪表现等情节,认定对水生生物资源危害明显较轻,属于犯罪情节轻微的情形,同意依法对二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也希望加大对农村地区法律知识普及力度,引导村民自觉知法、懂法、遵法。
  听证会结束后,检察官以朴素易懂的语言向村民们讲述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详细地向大家解释了什么是禁渔区、禁渔期和禁用工具,并且重点宣传了长江大保护“十年禁渔”政策的规定。
  “我们世代生活在长湖边,思想深处总有着‘靠山吃山、靠湖吃鱼’的思想观念,通过刚才全程旁听了整个案件,身边人发生的典型案例,让人警醒。刚才检察官的普法,让我对国家的禁渔政策和法律规定有了更深的理解,我这是第一次知道长湖系舶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后我会转告周边的朋友,遵纪守法,坚决不碰法律的红线。”一名旁听群众在听证会后说道。
  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乡村振兴离不开生态振兴。沙市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举行听证会,以“看得见”的法治形式打击了非法捕捞行为,传递了生态发展理念,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