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视窗
检察视窗
湖北松滋:这样的“义气”要不得 检察机关及时来“止损”
时间:2021-08-09  作者:肖建国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8月9日电(通讯员 肖建国)容留他人吸毒,差点梦断大学路,17岁的小洋(化名)对一时“义气”后悔不已。

  8月5日,松滋市检察院举行不起诉宣告训诫仪式,以不公开的方式,对小洋等两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未成年人进行不起诉宣告、训诫。承办检察官代红燕当场宣读并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甘海辉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训诫。

  “这一次我们在进行宣告的同时,规范性地加入训诫、教育内容,既是对你们的从轻处理,也是希望你们能真切体会到犯罪行为的严重性。”甘海辉副检察长告诫两名被不起诉人,一定要与灰色的过去彻底决裂,树立新的起点,绘出新的人生蓝图。

  “感谢检察官,否则我就错失高考的机会,更进不了大学的殿堂!” 小洋对检察机关的教育、感化和挽救真诚致谢。

  小洋本是一名在校高中学生,2020年4月25日晚,在参加生日聚会后,因同学梁某等人的请求,电话联系同龄的小宇(化名),将住处提供给梁某等人吸毒。梁某等四人在小宇家中吸毒后离开,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小洋、小宇均未吸毒。

  “我们都希望能给孩子们一个重新改过的机会,特别是小洋,即将参加高考,在这个人生的重要拐点上,应该拉他一把。”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后认为,虽然小洋、小宇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但两人的犯罪根源,主观上是因为法治观念淡薄,客观上也是家庭教育的缺失以及平时交友不慎造成的。且两人能自愿认罪认罚,又系初犯、偶犯,属于犯罪情节轻微情形,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随后,该院迅速召开拟不起诉决定不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案件承办人、法律援助律师、被不起诉人法定代理人参加听证。经讨论,大家一致同意该院拟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意见。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