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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办法》针对加强自然资源、规划行政领域的协作配合,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建立了非诉执行案件双方参与机制、案件信息共享机制、检察建议落实和异议机制、执法案件线索移送与报备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办案分歧与研究解决机制等多项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周耘芳表示,希望借此机制形成自然资源监管保护合力,并对检察院保持实时有效的信息共享,对检察工作予以全力配合和协助,促进双方更好发展。
随后,双方就行政检察工作中涉及的行政执法问题展开深入讨论。
易星火副检察长代表县检察院阐释了《办法》会签的目的和意义,以及“互相配合,联动协作,加强沟通,互利共赢”的基本原则,他表示:该院将认真执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加强沟通协作,促进司法、行政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为依法行政提供司法保障,希望双方进一步统一认识,共同贯彻落实好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机制,齐心协力维护好国家利益。
《办法》的成功会签,标志着大悟县检察院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建立起高效畅通的沟通协作机制,为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保护和建设“法治大悟”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下一步,该院将以做实行政检察为方向,在工作实践中认真落实上级院工作部署,一步步将行政检察职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