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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泰宁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时间:2021-08-19  作者:涂永裕、王晖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819日电(通讯员 涂永裕、王晖)日前,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后,中共泰宁县委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张昌平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意见》作出批示意见,对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作出新要求。批示指出,要认真组织学习《意见》,各部门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意见》贯彻落实,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提升检察履职能力,为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组织专题学习,研究统筹推进贯彻落实工作。会议指出,要吃透《意见》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意见》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相结合,推动学习常态化,掀起学习宣传热潮,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积极服务大局,落实司法为民理念,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标对表《意见》,创新履职,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加大力度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要加强法律监督,注重固本强基,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研究建立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长效工作机制,增强法律监督实效,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