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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对主要河湖进行实地巡查
时间:2021-08-20  作者:吴艳琴 吴华雄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8月20日电(通讯员:吴艳琴 吴华雄)为严格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作用,助力河流水生态和河道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泰宁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干警联合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河长办等部门开展巡河、巡湖工作。

  一行人员来到泰宁县金溪流域、泰宁县大金湖实地查看了河流的水质、河岸周边环境卫生、河道行洪安全等情况,并通过询问当地居民详细了解河道周边是否存在水质污染、乱投垃圾等乱占、乱堆、乱采、乱建“四乱”问题。随后,一行人员召开座谈会,针对巡河、巡湖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达成合意:开展河道水库水面水体垃圾清理行动,全面清理河道水库河面垃圾,改善水域环境;加强日常巡河、保洁。重点突出公路沿线河流、河道两岸路肩、水域、滩地等,定期巡查河道,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河长办。重视法规宣传,引导全民护水。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充分运用报纸、电视、“两微一端”等新老媒体,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大力提升全社会的水环境保护意识。

  下一步,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加大监督力度,及时收集好群众对检察工作河流水生态环境和河道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呼吁群众积极制止、举报违法行为,共同参与到河道、水生态环境保护中。积极推动“河长+检察长”机制,严厉打击破坏河道、水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利好好公益诉讼检察这把“利剑”,实现水更青、河更畅、岸更绿、景更美的群众新期待。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