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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福建8月31日电(通讯员 杨碧莲、肖光泽)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活动的监督,保障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活动依法进行,维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近日,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监督活动。
为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格局,本次专项监督活动除了由泰宁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未检工作的检察官、书记员和第三检察部主任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开展工作以外,还积极争取县司法局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以形成工作合力,保障监督效果。
通过事先全面摸排泰宁县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和社区矫正机构情况,专项工作小组发现泰宁县现有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4人,分属县朱口镇司法所、上青乡司法所、开善乡司法所、杉城镇司法所管理。之后,工作小组根据摸排情况前往四个乡镇司法所开展专项监督,通过查阅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及相关案卷材料、听取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的意见和情况说明、与社区矫正对象谈话等方式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情况进行监督,目前没有发现有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出现脱、漏管现象,也未发现有司法工作人员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
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监督活动,不仅能加快推进、保障泰宁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工作顺利过渡,更是该院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完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体系的担当和创新之举。接下来,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将切实把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教育、困难帮扶、再犯罪预防等工作,以强化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促进罪错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