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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福建9月18日电(通讯员:张丽萍 王海燕)为全面贯彻落实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深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泰宁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志愿者前往水西社区开展“爱护环境卫生创建文明城市”志愿服务活动。
在活动中,志愿者发扬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分工明确、行动迅速,细心清理每一个死角。扫把、簸箕、火钳等各种工具齐上阵,在大家热情饱满、干劲十足的攻势下,各种脏、乱、差地带都被清理得干干净净,路段的环境得到改善,路容路貌焕然一新。
在清理垃圾的同时,志愿者们不忘向居民宣传《三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发放宣传单50余张,一对一详细解读该条例。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对该条例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了居民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的意识。居民纷纷表示要努力做文明行为的倡导者和文明实践的带头人,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助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据悉,此次活动旨在引导居民自觉参与城市绿化、美化、净化,努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在下一步工作中,泰宁县检察院将以志愿者服务活动为载体,按照全面推进创城工作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活动的通知要求,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卫生整治活动,用实际行动为共建文明城市作出努力,为创城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