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视窗
检察视窗
湖北石首:石首市检察院联合石首市烟草专卖局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时间:2021-09-18  作者:刘娟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9月18日电(通讯员 刘娟)为积极响应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意见》文件精神,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含电子烟)侵害,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9月15日上午,石首市检察院联合石首市烟草专卖局开展了法治进校园活动。

  法治进校园

  通过在学校小广场放置展板、发放宣传册、面对面谈话等方式,向学生宣传吸烟的危害性、校园禁烟的重要性、举报非法贩卖烟草的途径,号召学生对香烟说不、对周围吸烟的同学说不、对非法售卖烟草说不。

  “你们家里有人抽烟吗?”

  “大家觉得吸烟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如果身边有同学抽烟,你会制止吗?

  之后,石首市检察院未检宣讲团、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走进学校教室,开展法治小讲堂,通过跟学生互问互答、向学生解释法律条文的方式,让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到小讲堂中,形成不吸烟、拒绝烟的意识,让学校营造出充满书生气的生活学习氛围。

  同时,未检宣讲团成员袁丁还通过释法说理的方式,深入浅出的向学生、老师普及关于校园霸凌、未成年人性侵害两个方面的相关知识,引导学生加强自我保护,在受到侵害后及时向身边的人寻求帮助,坚决抵制不法行为,要求老师时刻关注学生行为思想,力求在源头阻止不法行为的实施,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监督在路上

  “你们商店有没有经营香烟的行为?”

  “学校周边不能非法售卖烟草,要是发现有其他商店非法经营烟草请拨打举报电话。”

  通过对石首市第一中学、石首市文昌小学、石首市邓初民初级中学等学校附近商店进行走访摸排、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查看有无非法售卖烟草的行为。同时要求学校周边50米范围外,有烟草零售许可证的商店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标识放大打印,并粘贴在显著位置。

  商店经营人纷纷表示,市检察院和市烟草专卖局开展的这次活动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并保证一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绝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为保障学校里的书生气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下一阶段,石首市检察院将继续与石首市烟草专卖局加强沟通联系,并联合市教育局、学校,建立日常联络、情况通报机制,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禁烟保护法治教育宣传,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推动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公益的良好社会氛围,护卫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