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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安陆: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
时间:2021-09-23  作者:安剑 黄庆 芬丁欣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9月22日电(通讯员 安剑 黄庆 芬丁欣)为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近日,安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对孙某某交通肇事案拟不起诉举行公开听证会。社区代表、辩护律师、公安机关办案民警、诉讼代理人、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均到场参加听证。 

  听证会首先由案件承办检察官侯娟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她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以及处理意见进行说明,详细阐述了拟不起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孙某某驾驶中型自卸货车在机动车道内由南向北行驶至市内某路口右转弯时,与在非机动车道内同向行驶的刘某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载被害人王某某)相撞,造成被害人王某某死亡、刘某某受伤、双方车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调查认定,孙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遵守让行规定且观察不力,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及过错,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某驾驶非机动车未按规定载人上道路行驶且未确保安全,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及过错,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案发后,孙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听证人员就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进行了提问,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做到了情与法的结合,展现了检察温情和司法温度。各方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孙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随后孙某某站立陈述,既对检察机关拟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表示感谢,也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懊悔,并表示今后将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该院对孙某某交通肇事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是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体现,有利于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同时该院通过公开听证的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有效增强了司法透明度,切实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