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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安:思想破冰│青年研修班9月份充电课堂开课啦!
时间:2021-09-26  作者:夏海燕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9月26日电(通讯员 夏海燕)为推动“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大研讨活动走深走实,近日,公安县检察院组织全体青年干警开展学习研讨活动。

  本次学习课堂的“每月一案”由青年研修班第二小组组织,该小组干警杨红为大家分享了这样一个案例——
  2018年12月至2020年4月,陈某在明知网上联系的上线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买卖个人银行卡100套、银行基本账户、工商营业执照等对公账户42套,收购并提供150张他人的银行卡卡号用于接收汇款并转账到指定账户,从中收取转账金额的千分之二作为手续费。经查实,上述150张银行卡中有77张银行卡有资金流水共计6500余万元。陈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案情乍一看是不是很简单?然而等大家发言的时候出现了分歧。
  “我认为陈某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洗钱罪,因为陈某主观明知网上联系的上线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还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我认为陈某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应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认为陈某构成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属于数量巨大。为什么不定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因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主要认定的情形为非法持有,不足以打击犯罪分子,在明确收购并提供信用卡信息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定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更适合……”
  “我认为陈某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数罪并罚。首先,陈某明知上线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买卖个人银行卡100套,对公账户42套,买卖个人银行卡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为100套,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量巨大标准,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营业执照等对公账户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个行为触犯两个罪,属想象竞合犯,应当择一重……”
  ……
  讨论中,涉及到“牵连犯”、“想象竞合犯”、“入罪举轻以明重”等法律知识,干警们对“陈某”行为的定性,莫衷一是。
  “案件越简单越有‘鬼’,越简单越要重视。”检察官夏乙砚为大家讲述自己承办的真实案例,提醒干警们在日常办案工作中要放宽眼界、打开思维,小案莫轻视,大案更谨慎,要善于在办案中深入发掘思考,自己形成独立系统性的判断。
  “大家都说得很多,都有自己的观点,但有一个很突出的问题,个别干警在分析案例、回答问题时缺乏体系和内在逻辑性。”
  听取发言后,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庆培作点评,他强调,案例分析不能靠感觉,首先应该仔细找出行为人实施的各个“行为”,同时不能漏掉“不作为”,接着一一对各行为定性,最后再综合分析定罪,这个过程要非常注重内在逻辑。结合“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大研讨活动要求,无论是研讨还是办案,都需要干警们时时关注学习最新的司法解释,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库,破除思维困局,办案办事精益求精,不断在实践中努力提升专业素养。
  “大家着制服的时候一定注意检徽的位置,衣服下摆要扎进裤腰……”
  课堂第二阶段,“每月一讲”环节由第二小组干警夏海燕为大家强调了个人形象、日常会务、人际交往三个方面的注意事项。
  办公室干警胡双双为大家讲述一篇信息简报的创作过程,鼓励干警们踊跃投稿。
  课上,李小娜、陈志畅、陈迪、向蓉、黄苹5位干警还分别领学了关于“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大研讨活动、党史学习教育、检察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文件。
  “开口能讲、提笔能写、遇案能断、遇事能办”是青年研修班全体干警的成长目标,适逢“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大研讨活动,干警们认真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找准自己的弱项,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改,不断在实践中检验“破冰”成效。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