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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举办预防校园欺凌微电影《还我阳光》光盘暨普法画册赠送仪式
时间:2021-09-30  作者:杨碧莲 吴华雄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9月30日电(通讯员杨碧莲 吴华雄)20219月30日,泰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举办预防校园欺凌微电影《还我阳光》光盘暨普法画册赠送仪式,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文婷,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邵根,县教育局党委(党组)书记、局长高文珍,党委副书记廖善兴,县各中小学校长等40余人出席了赠送仪式。 

  本次赠送的《还我阳光》光盘系三明市检察院为引导青少年“不做欺凌者、不畏欺凌者、向欺凌说不”而精心拍摄制作的预防校园欺凌微电影,以故事形式讲述身体暴力、语言暴力、网络暴力几种典型的欺凌方式,以期引导师生们用正确的方式预防校园欺凌。为加大普法力度和普法效果,三明市县两级检察院精心制作了《拒绝伤害 向欺凌说不》《警惕!电信网络诈骗》《守护成长打响未成年人无烟保护》等系列普法画册,以漫画普法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讲述如何预防电信诈骗、拒绝校园欺凌等故事。 

  赠送仪式结束后,泰宁检察院检察长刘文婷谈到预防校园欺凌的重要性时说道:“校园本该是青少年快乐学习、健康成长的净土,但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被欺凌者的身心健康。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成长需要我们共同护航。因此希望学校、老师及社会各界能与我们携手,共同探索未成年检察工作社会化建设的新途径新机制,以更好守护未成年健康成长。” 

  自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针对校园安全管理等问题发出“一号检察建议”以来,泰宁县检察院倾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在聚焦主责主业、办理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案件和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的同时,还通过“法治进校园”、开展教师入职查询监督、附条件不起诉帮教监督考察等一系列行动承担起了未成年检察工作教育、矫正、预防、维权等特殊职能,不断推进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大格局。今后,泰宁县检察院将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以多样化、沉浸式的法治普法宣传教育方式,让未成年人更具象地认知法律概念、违法后果,增强学生远离黑恶、预防犯罪、遵纪守法意识,提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效果。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