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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悟:【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与质量才是硬道理——大悟县检察院善用“互联网+检务”保障律师阅卷权利
时间:2021-10-09  作者:李登 包重阳 吴晓晴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10月9日电(通讯员 李登 包重阳 吴晓晴)“事先通过电话进行了阅卷申请,我们带着申请材料来到这里,在检察干警的帮助下,很快便看到了我所代理的案件卷宗,你们的服务态度真好!”10月8日,在大悟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周律师对快捷方便的阅卷方式和热情服务的检察官竖起了大拇指。“借此机会,检察干警还为我们进行了线上阅卷指导,这一趟来得真值!”

  当日一早,周律师风尘仆仆地从武汉坐高铁来到大悟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她代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案件正在检察机关办理中,为此需要前来阅卷。检察干警了解情况后,根据《湖北省检察机关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向周律师解释该案涉及未成年人的特殊性,不宜提供线上阅卷并及时告知了承办检察官,随后带领律师来到该院未来检察工作室了解详情并征得检察官同意线下阅卷。在案件管理中心,检察干警根据周律师面临的问题和需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助其调阅卷宗,并进行光盘刻录。

  “律师在线阅卷系统部署在‘12039中国检察网’上,律师需要先通过‘中国律师身份核验平台’微信小程序,完成律师身份验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才可获得申请网上阅卷的权限……”复印完所需卷宗资料,检察干警拿出该院近期整理印制的流程操作手册、流程操作指引宣传图等分步骤为周律师进行讲解指导。

  “通过今天的阅卷,我的感触很深。检察干警热情周到的给予我帮助,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提高了工作效率,以后不用每件案子来回跑,这才是最大程度的保障了我们律师的执业权利。”面对检察人员热情的服务,周律师心中充满了感动。

  据悉,为强化服务质效,更快更好地完成律师在线阅卷工作的推广,该院主动对接律师事务所,宣传互联网阅卷工作事宜,通过安排专人负责律师在线阅卷工作和现场演示操作流程,了解律师互联网阅卷相关需求,并第一时间审查核验律师阅卷申请,尽可能地让律师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也不用跑”,切实保障广大律师的合法权益。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