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视窗
检察视窗
长沙芙蓉:给精品案件打上“芙蓉烙印”——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强化行政检察聚焦精准监督
时间:2021-10-12  作者:谢丽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南10月12日电(通讯员:谢丽梅)8月25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长沙市交通执法局申请执行罚款决定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行政诉讼监督10大典型案例。年初,该案还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优秀案件,办案团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

  近两年来,该院贯彻落实“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求,着力锻造精品案件,做实行政检察。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共办结行政检察案件75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案58件,所发检察建议均被采纳;成功化解行政争议3件。

  擦亮监督探头 拓宽案源渠道

  该院以案件为“基矿”。对内从所办理的刑事、公益诉讼等案件中挖掘案件线索;善借外力,紧盯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劳资纠纷、工伤赔偿等涉民生领域,拓展和畅通案件信息线索共享移送渠道。

  巧用大数据系统也是非常实用的一招。该院充分利用裁判文书网等大数据信息网络平台,检索相关同类案件法院裁判文书,围绕关键节点寻找案件线索后综合分析研判。上述长沙市交通执法局申请执行罚款决定案等的线索,就是如此而来。

  这个案件源于2018年3月长沙大蓬汽车客运公司与长沙卫生职院签订合同,约定租车接送师生往返学校。同年9月19日,公司司机周某驾车接送师生途中,被市交通执法局检查。随后,该局作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当年9月该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作出行政裁定准予强制执行。长沙大蓬汽车客运公司向芙蓉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办理这个案子的检察官在审查过程中,经查阅原法院执行案卷以及行政执法案卷、找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相关人员调查核实,发现行政机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导致作出的行政处罚错误,法院受理非诉执行后亦审查把关不严,致使错误的裁定准许执行。该院一方面向行政机关发出纠正错误行政行为的检察建议,一方面向法院纠正裁定准予执行的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后对错误的行政处罚予以纠正,将行政处罚金额降至3000元,收到罚款后向法院撤回强制执行申请。法院撤销原裁定,并准许撤回强制执行申请。

  化解行政争议 提升司法公信力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行政检察的核心任务和主要抓手,体现行政检察监督效果的核心评价标准。该院把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常态化开展,确保案结事了政和。

  刘某一直在芙蓉区的湖南金辉大酒店打工,但酒店却未给其缴纳社保,刘某遂请求行政处理。2017年4月11日,市人社局对酒店做出《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38125.38元及滞纳金。同日,该局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酒店罚款1.5万元。该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虽然法院作出了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但却迟迟未立案执行并执行到位。2020年11月2日,刘某遂向芙蓉区检察院申请监督。今年1月19日,该院向区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建议执行立案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2月5日,法院采纳检察建议予以执行立案。到5月11日,酒店向市人社局补缴了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共计63734.17元,同时市人社局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向法院撤回了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申请,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亦减轻了企业负担,至此长达4年的争议得到圆满解决。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