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视窗
检察视窗
辽宁大连:首例袭警罪案宣判
时间:2021-10-25  作者:李伟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辽宁10月22日电(通讯员:李伟)近日,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金州区首例袭警罪案宣判,被告人孙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1年3月30日16时许,被告人孙某某酒后在大连市金州区先进街道东山路快轨站乘车时与站内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民警张某某等人到现场处警时,孙某某拒不配合民警执法,辱骂并殴打张某某,后孙某某被带至先进派出所门口时,孙某某突然击打出警民警苑某某一拳。 

  经依法审查,大连市金州区检察院认为孙某某暴力袭击依法执行公务的民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人民警察是国家重要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当遇到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时,任何公民都要积极配合,不要进行暴力袭击等过激行为。暴力袭警会严重侵害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同时也践踏了法律权威和法治尊严,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