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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安:坚持“三度”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时间:2021-10-25  作者:马春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吉林10月25日电(通讯员 马春)自大安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未检办”)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未成人犯罪的工作理念,秉承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切实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到有力度、有温度、有深度。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力度

  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预防、矫正以及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大安市人民检察院选派办案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特点的检察人员组建专业化团队,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严格落实专人办理、分案起诉、诉前引导、诉中疏导、诉后帮教、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逐步推进“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工作模式。此外,还建立了“亲情会见室”“宣泄室”“听证室”“心理疏导室”“青少年观护基地”等场所,以达到惩治、教育和挽救相结合的目的。

  2021年以来,大安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件68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3件9人;合适成年人到场3件5人次;发出检察建议4件;纠正侦查违法活动8件;开展送法进校园专题讲座7场次;制作未成年人保护微视频1个;处理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1件。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发出督促监护令5份;开展家庭教育讲座3次。指出监护人在日常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引导监护人加强家庭教育知识学习,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温度

  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大安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与市公安局、市人民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就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人民法院成立“少年法庭”等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完善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和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目前已为68名涉罪未成年人制作社会调查报告。积极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在检察环节,为涉罪未成年人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目前已为68名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帮教工作300余次,帮助迷途少年学习,增强法治观念,使30名未成年人走进大学校园。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深度

  未检办以“走出去、请进来、广宣传”等方式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走出去”

  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主动与团市委、妇联、关工委、教育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关于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办法(试行)》,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未成年人案件侦查活动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同时,院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不定期到校园进行法治宣传,切实落实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2021年,未检办分别组织大安市实验小学、大安市第三中学、大安市临江小学、大安市长虹小学、大安市红岗子小学等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  

  全力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近两年以来,依法不起诉30人;为2名未成年被害人家庭解决司法救助资金7万元。切实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 ,基层检察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幼儿园加强沟通配合,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和幼儿园儿童、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机制。7名院领导班子成员及2名员额检察官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带头到中小学校园为在校师生讲授法治课,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在校园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请进来”

  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以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为契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团市委等职能部门代表以及学校师生代表,走进检察院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让学生与青年检察官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感受司法温度。   

  “广宣传”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在办案中立足本职,延伸检察职能作用,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录制微课《守护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在全省中小学校进行宣传,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同时,积极利用“大安检察”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法制宣传,多维度、多角度、多形式地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帮助未成年人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筑牢遵纪守法的防线,提高自我防护外来侵害的能力,有效预防和较少未成人犯罪。

  大安市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始终秉承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之后的工作中,大安市人民检察院也将继续有效落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力度、有温度、有深度。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