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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迎江:“不公开听证+督促监护令” 教育、感化、挽救涉案未成年人
时间:2021-11-10  作者:梅芳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安徽11月10日电(通讯员:梅芳)基本案情:2021年的8月份,未成年人小乙(12岁)与其叔叔叔储某甲一同盗窃了手机一台。
  不公开听证,彰显司法温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挽救涉案未成年人,引导他们走回正途。11月6日,迎江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代表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全面阐述检察机关“教育挽救为主、打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理念,对相关的定罪、量刑证据进行了分析论证,对小乙进行了深刻的法治教育,对犯罪嫌疑人储某甲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同时,针对小乙监护缺位的问题,根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向小乙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监护人以身作则,严加管教,加强对小乙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参会听证人员经评议后,一致同意对该案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并表示该处理意见贴合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司法政策,给了涉案未成年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督促监护令”夯实少年成长之路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在该案中,检察人员通过社会调查,发现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进一步强化家庭教育职责,在听证会后,检察人员向小乙父母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

  监护令写明了监护人在监管教育方面存在的失职行为,涉案未成年人因监护问题导致的不良表现以及督促监护人履行职责的具体内容。下一步,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将督促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对督促监护令的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回访,并邀请社工机构、村委会等共同参与,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此次不公开听证会召开及《督促监护令》的制发是该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的具体举措,也是认真落实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具体体现,更是致力于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水平的具体实践。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积极担当作为,用法治之光夯实少年成长之路。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