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视窗
检察视窗
吉林大安:公开听证 传递“检察温度”
时间:2021-11-25  作者:林柠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吉林大安11月5日(通讯员 林柠)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好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原则和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近日,大安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王某某及出纳员赵某某涉嫌挪用资金罪拟作不起诉处理举行公开听证会。 

  2019年2月27日,王某某任职吉林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经理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指使时任吉林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纳员的赵某某,将大安市养殖有限公司交纳到吉林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担保费及风险保证金中的100万元,通过赵某某的个人银行卡转入到王某某的中国农业银行卡账户内。王某某利用100万元在农业银行购买基金,2019年3月6日,王某某将基金赎回,获利444.77元人民币。案发后,王某某已将违法所得退缴至公安机关。 

  2021年11月23日,大安市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某、赵某某涉嫌挪用资金罪拟不起诉决定进行了公开听证,辩护人、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企业家协会等有关部门人员出席听证会,并听取了案件承办人的汇报,经参会人员评议,一致同意大安市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某、赵某某拟作出的处理意见。 

  此次听证会,是大安市人民检察院坚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有效尝试,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与党的十九大精神一脉相承。大安市人民检察院将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工作思路要求,牢牢把握“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求极致”的精神不断推进检察工作,为保障民营企业的发展,维护大安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应有的检察贡献。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