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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江西11月29日电(通讯员 刘霞)“感谢检察机关积极履职,主动化解矛盾,让积怨多年的兄弟俩终于能握手言和”。近日,案件当事人邓某火将两面分别写着“人民检察为人民、人民检察解民忧”、“知群众冷暖、为群众解忧”的感谢锦旗送到广丰区人民检察院,对区检察院积极履职,主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化解同胞兄弟间积怨多年的矛盾深表谢意。
邓某火故意伤害案,系同胞兄弟间因建房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嫌疑人邓某火与被害人邓某贵系同胞兄弟,双方已因建房问题发生过多次肢体冲突,积怨多年、矛盾尖锐。双方均多次因建房、打架等问题不断上访,当地村居、派出所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均未成功。此次移送广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系双方因建房发生的最激烈的一次肢体冲突,该冲突致使邓某贵的妻子刘某某构成轻伤二级伤情,邓某贵构成轻微伤伤情。
广丰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高度重视,因当事人双方虽是至亲兄弟,但积怨多年,心结难解,双方都将该案的处理结果作为打击报复对方的“救命稻草”,如处理结果未能让双方均满意,很大可能会引发更为严重的肢体冲突。广丰区人民检察院经综合考虑该案证据情况及双方的关系,为使案件办理达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多次主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化解兄弟矛盾。经广丰区人民检察院多次主动组织调解后,该案终于在承办检察官及双方律师的共同参与下达成调解,由邓某火赔偿邓某贵夫妇人民币五万元,双方就之间发生的一切矛盾进行了结,邓某火夫妇出具刑事谅解书。当事人邓某火对检察机关积极履职高度赞扬,认为检察机关听民声,解民忧,化解了兄弟间积怨多年的矛盾,让兄弟俩终于能握手言和。另一方当事人邓某贵夫妇也对广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积极履职深表谢意。
广丰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始终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切实维护司法的公平正义。绝不因上访案件或是矛盾尖锐案件就降低案件证据标准或摒弃办案的基本准则,一切从事实、证据出发,还原案件事实真相。经审查后认为,案件证据达不到起诉标准,即对嫌疑人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维护司法权威。在维护司法权威的同时,积极主动化解矛盾,多次主动劝解嫌疑人、被害人,致使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让积怨多年的兄弟终于握手言和。在保证法律公平正义的同时,更体现了司法温情。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