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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乐的出殡送葬仪式是当地习俗,由来已久。早期丧礼讲究排场,既要表达后代对逝去长辈的孝敬,更要展示事主一家的经济实力,在出殡当天,往往都会安排声势浩大的民间“鼓号队”,早早开始吹奏管乐烘托气氛。推行“移风易俗”后,丧仪从俭,但请“鼓号队”吹奏的习俗仍然存在。这让郭科长既好奇又不解。
而让他一直难以接受的,就是近年来民间“鼓号队”都开始冠以“某某军乐队”的名称,乐队成员穿着军服样式的服装,别着“军乐队”字样臂章,甚至佩戴军衔肩章。出殡时,这些所谓的“军乐队”被安排在送葬队伍前头,鼓乐喧嚣,招摇过市,对军人形象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今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颁布施行。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也关注到长乐辖区内存在的这一现象,经过调查,发现部分商铺甚至公然售卖、滥用仿制军服、徽章。长乐区检察院陆续发出2份检察建议,并联合长乐区人武部、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等相关部门,召开3次联席会议,开展5次联合调查,召开1场圆桌会议,开展相关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并向民间团体、机构发出倡议书,建议立即停止使用仿制军服的行为。
今年11月,福州市长乐区政府启动“军人权益法宣传暨仿制军服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期间,长乐区武装部、公安局、市场局、文旅局、民政局等部门出动执法人员264人次,依法查处非法销售仿制军服商户2家,查扣仿制军服、肩章、帽徽等19种1900余件。12月6日,长乐区举行“保障军人合法权益 维护军人尊崇地位”暨民间仿制军服整治专项行动总结会。会上,辖区内30支民间“鼓号队”主动上缴仿制军服、徽章等210余件,更改乐队名称并签署了承诺书。
至此,一场融合多方合力,结合制售源头打击与末端规范引导,妥善处理风俗与法律冲突的社会综合治理案例初见成效。这也是《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施行后,福建省检察机关办理的该领域首例公益诉讼案件。
保护军人权益,使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通过积极推进军人权益公益保护工作,引领社会形成尊重军人职业、维护军服权威的意识,共同维护军服、军品专用性和严肃性,营造拥军爱国和崇尚荣誉的社会氛围。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