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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额尔古纳:市检察院立足“四个主动”“五个步骤”积极探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
时间:2021-12-23  作者:苏慧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内蒙古12月23日电(通讯员:苏慧)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部署以来,额尔古纳市检察院紧紧围绕上级院工作要求,重统筹,抓调度,解难题,立足“四个主动”,形成并推行“设立台账、案件登记、每月统计、季度汇总、年终测评”的“五个步骤”工作模式,积极探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从严从实推动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真正落地落实,全力推动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落地落实,助力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建设。

  主动部署,打牢基础。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并印发考评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成立检察长任组长,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考评委员会,多次专题研究考评实施细则,对具体指标调整和设定进行讨论、完善,逐条审议通过了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并部署业务考评测算工作。考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吸纳检察技术等相关部门干警参与到考评工作中组成工作专班,统一标准,提前培训,增强数据汇总和测算能力。

  主动调整,模拟测算。评价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设定是否合理,模拟测算是关键。该院对2021年业务数据进行四次模拟测算,针对测算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及时汇总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调整,对公益诉讼提起诉讼、法院支持等重点、难点工作加大分值。组织专项培训并梳理出业务部门自行申报的数据项目,解决模拟数据抓取不全问题。同时,通过三轮测算,额尔古纳市检察院对60处考评指标、计分规则进行了动态调整,以更好发挥业绩考评引领作用。

  主动统计,及时申报。检察官业绩考评测算结果能否符合实绩,充分收集数据是基础。该院探索形成“五个步骤”工作模式,有效解决数据收集难、计算繁等问题。规范数据管理。根据检察官业务类型,设置“一人一台账”,指标评价分数累计计算,预设基础分加权,统一了跨条线办理业务的评价尺度,做到测算过程和结果简洁、直观、准确,真实反映检察官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对于可以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抓取的数据指标,由检察官与统计人员分别统计后共同核对,按人、案、项赋分。对于系统中无法体现的指标,由承办检察官逐案开展自评、线下申报,层报审核后交由考评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最终提交考评委员会审核决定。以表格为基础,设计数据申报表和办案强度测算表。突出抓重点案件类型、重点数据、重点文书。使业务部门收集和申报线下数据更加简单便捷。强化过程管理。“一案一登记”,引导检察官树立办精品案意识,更加注重案件质量和效果。落实“每月统计、季度汇总”,按时间节点统计通报,动态掌握检察官办案情况,实现案件数量合理调整和质量统一管控,促使检察官转变办案理念。2021年下半年,参与社会治理等几项更需主动作为的业务数据较上半年均有所提升。

  主动分析,综合比较。额尔古纳市检察院多部门存在多个业务条线、岗位仅一名员额检察官情况。检察官的业绩考评得分因缺乏同部门横向比较,无法准确评价该检察官的工作优劣。针对此项问题,额尔古纳市检察院采取“主动分析,综合比较”方式,根据业务条线工作在全市基层院检察工作考核年度排名确定系数,结合检察官业绩考评得分,确定检察官的最终考评得分,评定考评等次。有效解决了检察官考评“全满分”问题,促进检察官业绩考评结果趋于公正。同时,结合市院对基层院检察工作考评办法,完善业绩考评指标体系,实现基层业务全纳入、全覆盖。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