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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越城:他们为何“盯”上了事故车辆?
时间:2022-01-04  作者:刘晓敏 陈媛媛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浙江1月4日电(通讯员:刘晓敏 陈媛媛)在绍兴越城,有些人在短时间内密集提起事故车辆保险理赔诉讼,他们多为保险权益受让人,且诉前均委托同一家评估机构对车损进行评估……这到底是巧合,还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2020年以来,一些保险公司相继向检察机关反映,车险理赔领域存在“三高现象”,即诉讼率高、理赔金额高、伤残率高,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的情况。

  对此,检察机关依托“智慧检察监督平台”对相关数据进行检索分析,一家“擅长”修理事故车辆的汽修厂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自2016年起至今,这家汽修厂的员工周某、宋某等人涉车险理赔诉讼案件超200件,其中,周某、宋某等人多以保险权益受让人的身份提起诉讼。

  检察官立即对这一线索深挖,后查明,自2018年3月起,周某作为绍兴市某汽车修理厂的实际负责人,伙同员工金某、宋某、沈某等8人,以无需支付修理费等好处招揽事故车辆进厂维修,后以帮助完成车险理赔为由诱使事故车辆车主将保险权益转让给自己,并通过隐瞒车辆所在地、抢先修理车辆等方式阻扰保险公司定损。

  维修过程中,周某等人通过虚增维修评估项目,扩大损失程度来牟利。“如在维修一辆安徽牌照事故车时,该车实际上只更换了1个轮胎,可维修清单却标注更换了中冷器、水箱及2个轮胎,由此虚增7850元维修费用。”检察官介绍说。

  车辆维修完毕后,保险公司并不认可汽修厂提出的维修费用,周某等人遂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车损进行评估。而评估机构往往依据周某等人提供的维修清单出具评估报告书,周某等人便以此为依据起诉保险公司进行虚假诉讼。

  越城区检察院将该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周某等人因犯诈骗罪现已获刑。

  之后,该院针对周某等人所涉10起车损保险理赔虚假诉讼案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目前,案件均已再审改判。

  检察官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通过合法、正规的途径进行报损、理赔,不要轻信陌生人的“好意”,妥善保管车辆、车主等信息,切勿因一时之利随意签订保险权益转让书。否则,一不小心,你和你的爱车可能会成为不法分子的“摇钱树”。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