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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多方联动,助力农民工安“薪”过年
时间:2022-01-28  作者:谢莲 林秋雨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1月28日电(通讯员 谢莲 林秋雨)年终岁尾,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高发,为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与多部门联动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 

  此次欠薪发生在某洋公司,肖某等200余人陆续自20213-20221月由某洋公司承建的泰宁县某商住安置小区项目的劳务分包单位某有限公司招用,在该项目分别从事泥水、木工、钢筋、粉刷等工作。在此期间,由某有限公司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并委托某洋公司代发农民工工资。但该公司未足额支付肖某等200余人工资共计近300余万元。肖某等人多次催讨,该公司都以资金困难等理由拖延。虎年将至,大家都希望能过个虎虎生威的福年,但被拖欠多时的工资没有到位,无法置办年货。肖某等人无奈之下,只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拖欠工资的问题。 

  因该案涉及人数众多,拖欠数额较大,县人社局商情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共同调解疏导该案。为了及时维护农民工的权益,不让这些农民工流汗又流泪,同时也为了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检察官第一时间核实了该公司拖欠工资的事实后,与人社局启动联动机制,并邀请住建局就下一步维权工作进行磋商。在督促该公司尽快支付拖欠工资未果后,基于案件事实,泰宁县检察院一方面建议人社局向该公司责令施工总承包单位限期改正未依法支付肖某等人工资的违法行为。若施工总承包单位到期拒不履行的,按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规定,启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程序,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一方面多次与人社局、住建局共同到该公司开展面对面的协调工作。几番沟通后,该公司股东愿意筹措资金250万元,先行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该款已如数划转至农民工账户,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泰宁县检察院还注重营造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治氛围。在春节节点,前往乡镇、集市等地开展普法活动。选取真实案例,重点解读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让广大农民工知法懂法,让依法维权意识在他们心中生根发芽。 

  泰宁县检察院切实将保障农民工权益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点内容,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职能双向联动,为农民工解忧护薪筑就坚实的检察后盾。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