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视窗
检察视窗
福建泰宁:小偷小摸不可取 屡屡作案被判刑
时间:2022-02-15  作者:肖光泽 李玉玲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2月15日电(通讯员 肖光泽 李玉玲)生活中总有一些人存在小偷小摸的习惯,认为这不算什么,但并非如此!不久前,经泰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廖某某因犯盗窃罪被泰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2012月凌晨,廖某某路过泰宁县城的一家小炒店门口,发现该店铺的玻璃推拉门没有关好,便用手推开门进入店内,盗窃了1个馒头、1个红枣糕、以1个烧麦以及17元现金。之后,廖某某因饥饿便又想到小炒店看看有没有东西吃,推开门进入店内后又盗窃了1个肉包、5角现金以及8张外币。20211月中旬,心存侥幸的廖某某再一次来到小炒店寻找食物,但发现门无法推开还上锁了,便返回家中拿了一把螺丝刀,用螺丝刀卸下门把手后进入店内,盗窃了11元现金、一个热水壶和1个肉包。20212月,贼心不死的廖某某拿着螺丝刀直接来到小炒店,将门把卸下之后进入店内将2包香烟,一壶水酒以及一部手机盗窃走。 

  同月,廖某某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在案件移送至泰宁县检察院审理期间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俗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本案中廖某某走上犯罪的道路的根本原因就是认为小偷小摸无伤大雅,未被发现就暗暗窃喜。殊不知,盗窃数额再小,也是违法犯罪行为,此外,在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标准也构成犯罪,将受到法律制裁。 

  在此,检察官也希望广大民众在日常生活中切莫忽略关好门这件小事,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谨记居家安全无小事,防盗常识要牢记!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