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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公益诉讼磋商促林业局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
时间:2022-03-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3月25日电(通讯员吴艳琴 廖素丹)近日,泰宁县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督促林业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加强对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监督管理。 

  据悉,泰宁县检察院通过梳理近年来办理的多起森林失火案件,发现在3-4月份为了耕作农田、开垦荒田等农业生产生活点燃杂草、芦苇等引起火灾的占比80%。近期,该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防范森林火灾 守护绿水青山”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部分乡镇存在无审批野外用火情形。目前正值春耕及清明时节,又处于森林高火险戒严期间,若森林火灾防范措施不当,极其容易引发森林火灾,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以及生态环境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泰宁县检察院决定进行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跟进监督,同时决定召开诉前磋商会议,在磋商会上,双方对检察机关调查情况予以确认,并制定出整改方案;一是加强对护林员的教育管理,通过业务培训教育其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应当掌握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承担监督管理职责;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使护林员清楚自己的职责;二是在森林防火期内护林员加强对林区的巡护,发现野外违章用火,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三是组织人员进一步对各乡镇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指导检查,提出意见建议。 

  下一步,泰宁县检察院将继续跟进监督,对标磋商意见书中具体举措,及时进行“回头看”,确保监督活动取得实效性进展。

[编辑:王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