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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江西4月7日电(通讯员 王睿婧 董少武)“检察官姐姐,我要举报我的老师!”这是发生在法治副校长课堂上的一幕。到底发生了什么,让学生在课堂上当面向检察官求救?
“我的老师,有你所说的性侵行为!”
2021年4月的一天,江西省上饶市某县检察院的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在上预防性侵害法治课时,告诉同学们“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要敢于向不法侵害说‘不’,不要做‘沉默的羔羊’。”
上完课,检察官像往常一样,与同学们道别,目送同学们离场。突然一名女学生走上讲台,眼神坚定地说:“我要举报!”
检察官问:“举报谁?”
“举报方某(化名),他是我们初中英语老师。”
“为什么要举报他呢?”
“检察官姐姐,他有你上法治课说的性侵行为。”
这是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在履职过程中接到的举报,该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班开展初步核查。
然而,万事开头难。
因本案当事人均为在校学生,一开始学生及其家长对核查工作极度排斥,学生不愿意提及,“那段回忆太痛苦了,我不想说”,甚至家长拒绝带孩子来配合调查,“事情过去那么久了,为什么还要来打扰我孩子的生活”,初核工作困难重重。
好在皇天不负苦心人,专班成员通过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反复与学生及其家长沟通,向他们解释检察机关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打消了他们的思想顾虑,他们才慢慢打开心扉,一起教师长期性侵学生的案件终于浮出水面。
“因为害怕,我不敢反抗、无法反抗……”该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将线索移送公安,主动介入与警方共同调查方某涉嫌性侵学生案。立案第二天,公安将正在自家给学生违规补课的方某抓获归案。在外人看来,方某是一名文质彬彬、多才多艺的教师,曾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等多项荣誉称号,很难将他与犯罪分子画上等号。但就是这样一个为人师表、内心却无比阴暗的人,在长达3年的时间里,利用为女学生教学、补课等便利,在教室、办公室、自己家中,将魔爪伸向13名未满或已满十四周岁的女学生,肆无忌惮地对她们实施近百次猥亵行为。令检察官感到疑惑的是,方某的犯罪行为在学生圈里“人尽皆知”,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没人告发?学校是不知情还是隐瞒不报?经过引导公安调查发现,“方某对学生很严格,男生不听话,他会打他们。”“我反抗过,但他就以我作业没写好等各种理由当众批评我。”“听说之前有人举报过,但是没用。”“我们看到方某都很害怕”……对老师的敬畏之心,让部分学生在面对侵害时,不知反抗、不敢反抗,甚至无法反抗。该县检察院以方某犯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提起公诉,并提出从业禁止的建议。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意见,判处方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禁止方某在四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培训相关的职业。案结不代表事了!针对案件暴露出的涉案学校在教师队伍管理、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该县检察院一方面及时通报县纪委监委,由县纪委监委对学校校长、书记诫勉谈话,并向该县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另一方面向县教育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规吊销方某教师资格证,就校园安全管理制定常态化考核机制。合力筑牢防线把“大灰狼”挡在校园外!孩子本应在校园里健康快乐成长,对于教职员工性侵学生案,上饶市检察机关既坚持严厉打击,又注重源头预防。上饶市检察院向市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书,提出五个方面的整改意见,推动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评和教育系统综治工作考评。该检察建议被江西省检察院评为2021年度正面典型检察建议案例。为解决各地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市检察院积极推动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建设情况列入上饶市《2021年度县(市、区)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发挥考评作用,增强法律监督刚性。除此之外,为了防止校园里隐藏“大灰狼”,市检察院还联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开展入职查询,对全市2千余所学校、9万余名教职员工及其他从业人员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排查,对排查出的7名教职员工分别给予撤销教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诫勉谈话、开除等处理。上饶市检察机关现有法治副校长200余名,针对上饶农村留守儿童多、乡村法治教育薄弱的实际,市检察院将法治教育向乡村倾斜,发挥该院“向阳花”公益团队作用,借助“女童保护”专业力量,覆盖乡村学校3万余人,提高留守儿童的自我防护意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永无止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上饶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违法接待未成年人、未履行询问、报告义务等问题;认真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联合妇联、关工委等部门,通过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等多种方式,加强监护监督,助力发挥家庭保护基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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