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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吉林4月13日电(通讯员王萍)大安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通过建立《大安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线索内部移送机制》,有效联络、贯通上下,与各业务部门实现无缝衔接,与业务部门形成管理合力,实现案管部门工作成效与业务部门工作成效双提升。
2022年1月5日在受理胡某某盗窃案时,经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是社区矫正机构监管的在矫人员,犯盗窃罪系在矫期间又重新犯罪,按《大安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线索内部移送机制》规定,案件管理部门在分案时向第一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发提醒书,指明犯罪嫌疑人系在矫期间重新犯罪,提醒该案承办检察官注意犯罪嫌疑人是否涉嫌累犯;在此基础上向我院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发移送案件线索书。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接到移送案件线索书后,经审查、核实,于2022年3月4日向大安市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大安市司法局充分接受并高度重视,回复将对监管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深度整改。
案件管理部门及时发现、移送有效线索,提醒第一检察部办案中的注意事项;拓宽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社区矫正监督的管理渠道;刑事执行部门的有效监督促进了社区矫正机构的规范监管,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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