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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上饶市生态环境局与涉案十家企业达成了环境损害赔偿的磋商协议,市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全程参与并支持磋商。根据法律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作为赔偿权利人,对于磋商未果的涉案人员和企业依法提起诉讼。
根据上饶市生态环境局的申请,市检察院对本案进行了审查,决定支持起诉。该案于今天上午在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市检察院作为支持起诉机关发表了支持起诉意见,并根据庭审情况发表了出庭意见,并就环境保护义务进行了法庭教育,当事人当庭表示愿意承当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经过开庭审理,法庭将对案件作出判决,择期宣判。
[编辑:高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