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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信丰:“碰瓷”套路深,检察官以法“解套”
时间:2022-05-10  作者:袁智达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江西5月10日电(通讯员 袁智达) “碰瓷”这个原属于古玩业的行话,如今在交通领域“大行其道”,并演变出花样繁多的犯罪方式,让不少司机深感头疼。

  同为初中肄业的徐某甲、廖某乙、盛某丙为“死党”玩伴,臭味相投,无所事事,筹备成立碰瓷团,由徐某甲骑自行车搭载事先被敲断锁骨的盛某丙上路专找三轮摩托车“碰瓷”,廖某乙假扮是盛某丙的亲戚忽然“路过”上前以骨折为由同三轮车主协商赔偿事宜。夏日的一个傍晚,碰瓷三人团来到信丰县大阿镇信池路不同路段,用如上碰瓷方式分别骗得两名被害人2.5万元、2.04万元。

  该诈骗团伙以主要道路上骑行三轮车的被害人为对象实施“碰瓷”作案,锁定被害人后,邓某丁(另案处理)驾驶小轿车与徐某甲等人骑行的自行车并向行驶,中间留出三轮车通行距离,当被害人骑行的三轮车从中间通过时,邓某丁驾驶的小桥车突然变道迫使被害人避让,骑行自行车的人则趁机碰撞被害人骑行的三轮车并慌称自己受伤与被害人“私了”骗取被害人财物。另查明,该碰瓷团伙还流窜至安徽、河南等地专业“碰瓷”二十余次,诈骗得手30余万元。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徐某甲、廖某乙、盛某丙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并依法分别对其提出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八年、五年并处罚金的精准量刑建议,法院经审理采纳量刑建议并作出判决。

  检察官温馨提示:如遇“碰瓷”一要第一时间报警:发现疑似碰瓷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不要因为害怕,选择息事宁人而私了;二要保存证据:尽量安装行车记录仪,也可用手机等拍摄事故发生时的现场照片;三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很多碰瓷团伙都会选择发生了交通违法行为的司机进行碰瓷,从而骗取赔偿,所以如果没有任何的交通违法行为,自己也会底气十足,不给任何碰瓷者可乘之机。

  

  [编辑:高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