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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检察助力家庭教育指导,促进父母“依法”带娃
时间:2022-05-13  作者:叶丹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5月13日电(通讯员 叶丹)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标志着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中国父母也进入了依法带娃时代。该法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莆田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落实家庭教育指导责任,取得一定成效。

  莆田市检察院成立家庭教育实践基地。该院联合市妇联共同打造莆田市家庭教育实践基地。基地总面积约500平米,结合了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元素、特征,成为莆田市营造和谐家庭、打造平安校园、建设法治莆田的一张明信片。

  秀屿区检察院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该院与妇联联合挂牌成立集家庭教育指导、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法律咨询、心理疏导、法治宣传等功能为一体的“莆阳未检”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为未成年人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提供全方位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城厢区检察院依托个案分析,让《督促监护令》更有针对性。该院在办理林某某盗窃案过程中,针对其父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家庭教育缺失的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加强监护,并会同莆田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司法社组成监护考察组,通过线上联络、线下走访以及报告日常行为记录等方式,督促父母履行监护义务,引导林某某改变自身的不良行为习惯。 

  荔城区检察院开展主题讲座,让家庭教育更有指导性。该院开展以“法律教我们如何带娃”为主题的家庭教育普法主题讲座,通过播放宣传片、共同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讲解案例等形式,介绍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家庭教育的六大内容以及不履行家庭教育的后果。 

  仙游县检察院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该院针对陈某涉嫌寻衅滋事案,向陈某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承担对陈某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品行、习惯。 

  涵江区检察院持续跟踪帮教提升教育效果。该院在发出《督促监护令》后,对监护令落实情况予以实时跟进了解,创设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成果审查制度。制订法律考核试卷,对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成果审查进行回访考核。 

  下一步,莆田市两级检察机关将持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督促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的要求,履行好检察职责,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开展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定期对受督促家庭进行回访,联合社工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实时掌握《督促监护令》的落实情况,推动帮教工作取得实效,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