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视窗
检察视窗
福州长乐:闽江河口湿地生态公益检察保护实践基地挂牌成立
时间:2022-05-16  作者:林圣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5月16日电(通讯员 林圣)2002年4月29日,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总书记在有关专家呼吁抢救性保护闽江河口湿地的信息专报件上作出重要批示:“湿地保护是生态保护的一个重要内容,我省要建设生态省,必须重视对湿地的保护”。

  2022年4月28日,适逢习近平总书记讲话20周年之际,福建省三级检察机关走进闽江河口湿地,共同见证了“湿地生态公益检察保护实践基地”的成立。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辉,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郑航共同为实践基地揭牌。

  座谈会上,郑航主任介绍了闽江河口湿地保护区20年来在退养还湿、互花米草治理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并对检察机关成立驻湿地管理处检察联络室一年以来,对湿地生态公益保护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云霄县检察院检察长林宏杰也分享了漳江口红树林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生态治理方面的工作经验。

  福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余深画回顾了福州市两级检察机关设立湿地检察联络室一年以来的工作,表达了要以检察担当推动湿地生态保护监督力度的决心。

  最后,福建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辉提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保护湿地生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积极能动履职,织密织牢湿地生态司法保护网;要加强协作、凝聚多方保护湿地生态合力;要做实法治宣传,提升社会大众保护湿地生态意识。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和国际重要湿地。

  会后,与会人员一行深入湿地保护区开展生态保护巡查,实地考察了湿地生态保护情况。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