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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瓯:扎实做好诉源治理,以能动履职提升醉驾治理效果
时间:2022-05-24  作者:蔡杨静 李倚辰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建瓯5月24日电(通讯员 蔡杨静 李倚辰)张军检察长指出:“诉源治理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最突出的体现,就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末病’抓实。针对建瓯市辖区“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多发的情况,建瓯市人民检察院在坚持从严治理“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不动摇的基础上,依法能动履职,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用心用情办好“小案”,进一步把诉源治理做深做细做实,不断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深化部门联动协作,凝聚治理合力 

  自醉驾入刑以来,建瓯市人民检察院针对“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逐年上升的趋势,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多次进行沟通协调,共同建立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危险驾驶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环节均简化工作流程,确保事实清楚的危险驾驶案件快侦、快诉、快审。针对党政机关及国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醉酒驾驶的情况,在抄告所在单位的同时,抄告纪检监察部门,不断推进纪法衔接,实施联动、联防、联控、联治,形成整体合力。同时,与建瓯市监察委员会、组织部协调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监管力度,对任前干部签署相关承诺书,共同推进诉源治理。 

     

  图为:公、检、法三家就办理“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进行会商 

  (二)开展“醉驾”专题调研,推进源头管控 

  为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建瓯市人民检察院以近四年(2018年~2021年)办理的“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为调研对象,认真分析研判案件特征,“追根溯源”剖析建瓯市“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多发的原因,积极探寻综合治理的相关措施对策,形成书面调研报告,从而更好地推进源头管控,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中依法能动履职,遏制“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的高发状态。 

  (三)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增强法纪意识 

  针对酒驾醉驾行为高发的单位、区域,建瓯市人民检察院组织本院干警以进社区、乡村、机关、企业等形式,分批全覆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讲。结合近年来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开展案例剖析,解读相关数据,阐明法律法规,核算犯罪成本,通过面对面的以案释法、专题讲座的形式,提高驾驶人对酒驾、醉驾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警示教育力度,做到从源头上预防酒驾、醉驾行为。 

  

  (四)履行社会公益服务,深化治理实效 

  为更好地惩治醉驾犯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瓯市人民检察院将危险驾驶不起诉案件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机制结合起来,即要求危险驾驶罪拟不起诉对象在积极学习交通法规的同时,参加不少于50个小时的道安劝导、发放不少于300份宣传材料、至少“现身说法”1次,建瓯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拟不起诉对象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后是否悔改作为不起诉的考量依据。 

    

  涉案嫌疑人走上街头、道路,协助执勤交警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以亲身经历“现身说法”,让“违法者”变成“普法者”,以自身的志愿服务行为提高社会群众对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性的认识,达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当前作不起诉决定12人次。 

    

  (五)丰富法治宣传方式,强化法律意识  

  

  面对当前形势,建瓯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更新司法办案理念,把加强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贯穿于办理“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全过程,促使行为人深刻认识到醉驾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汲取教训,敬畏法律。 

  依托检察职能,联合交警、电信运营商等部门,创新以二十四节气为重点时间节点,向全体驾驶员发送拒绝酒驾的公益短信。 

  

  并通过“两微多端”等新媒体平台,对严重醉驾的犯罪行为及时曝光,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检察官说法”,积极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的良好氛围。 

  

  同时,积极协调中小学校,利用法治进校园活动,把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常态化教学,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让拒绝酒驾从小做起,使“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为更多人的自觉行动。 

     

  醉驾入刑11年来,要从根本上遏制醉驾高发态势,仅靠刑事处罚、严厉打击是远远不够的。建瓯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坚定治理“醉驾”的决心和信心,化被动治理为主动出击,依法能动履职力争从源头构建“醉驾”治理屏障,不断推动平安建瓯和法治建瓯建设。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