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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沙市:打击涉企违法犯罪 为市场主体保驾护航
时间:2022-05-25  作者:李树才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5月25日电(通讯员 李树才)先后两次潜入荆州某在建工地,盗窃该公司机房变频器4个、控制器12个,后通过自己的“咸鱼”账号在互联网上将其中5个控制器予以销售……近日,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时,针对部分被盗财物被出售的情况,督促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力度,通过对张某某释法说理,使张某某通过账号联系购买人将出售赃物追回,并全部发还给了被害单位。  

  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打击涉企违法犯罪,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是稳经济稳预期、保就业保民生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持续加大对侵害市场主体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以更实举措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服务保障荆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1年初,荆州某建设工地塔吊租赁到期,建设公司通知出租人刘某拆除塔吊以保证后续施工。在全部结清租赁费用的情况下,刘某仍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拆除义务。2021年6月,在建设项目因塔吊不能拆除而严重影响建设进度的情况下,建设公司多次安排人员对塔吊进行拆除,刘某则采取暴力手段阻止拆除作业,并对已拆除的塔吊重新安装,严重影响项目正常建设进程。  
  2021年12月,公安机关对刘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当日受理、移送案件,该院承办人认为刘某寻衅滋事给他人造成严重损失,具有社会危险性,决定批准逮捕。   
  提升办理案件质效,能够有效减轻企业诉累。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坚持靠前一步,对涉企案件,建立与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联动机制,借助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涉企案件的提前介入和指导侦查,大力提升办案质效,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民营企业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同样涉嫌犯罪。荆州某快递公司与黄某某经营的网店签订合作协议,由该公司员工张某某与黄某某维持稳定业务关系。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张某某收受黄某某好处费21.97万元,修改快递件重量、快递件运输属性等,给该公司造成130万元损失。  
  依法打击企业内部“蛀虫”。沙市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移送法院审查起诉,法院依法对张某某作出有罪判决。 
  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2021年至今,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涉营商侵害市场主体案件23件31人,已批准逮捕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5件9人,起诉12件20人。  
  每个案件都是营商环境的试金石。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理念、谋实举措,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驰而不息赋能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把荆州建设成为企业发展的“沃土”、投资兴业的“宝地”贡献力量。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