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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社会责任感,鼓励社区矫正对象悔过自新、预防和减少犯罪,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针对“四名社区矫正对象是否符合表扬条件”这一议题召开公开听证会。会上,检察官和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认真向参会听证员介绍四名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服从监管、遵守法律法规、参加抗疫等方面的具体表现。出席会议的听证员经合议后,一致同意对他们进行表扬。日前,荔城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已依法对4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具《表扬决定书》。
下一步,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把公开听证作为提升司法透明度、赢得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