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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汉川: 检察院与司法局会签《刑事案件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机制》
时间:2022-06-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6月1日电(通讯员 陆成雄)5月31日,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毅军与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宗国共同会签了《汉川市刑事案件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机制(试行)》。市人大、市委政法委以及公检法司等政法单位有关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人民监督员出席了会签仪式。

  会签仪式上,张毅军讲话指出,这一工作机制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规范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活动的需要;是加强检察院、司法局的司法配合和制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需要。这一工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充分体现了市“检司”两家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张毅军强调,运行这一工作机制,是新时代汉川市检察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法律监督的一种积极探索和实践创新,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多元化促进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新途径。适用这一工作机制,不仅有助于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效,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还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助推汉川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张毅军表示,下一步将积极履职,能动检察,在检察工作中逐步健全和完善这一工作机制。同时希望,通过加强政法各家的相互配合和制约,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进一步维护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从而不断推动法治汉川、平安汉川建设高质量发展!

  在随后举行的工作座谈会上,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严洪波、市法院副院长夏磊、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旭斌、市司法局副局长汪艳梅等,结合各自工作就落实该工作机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张毅军检察长专心听、认真记,并就落实好工作机制与大家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阮碧柳,第一、第二检察部及未成年人办案组负责人参加了会签仪式和工作座谈会。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汪佳妮主持会签仪式和工作座谈会。

  据悉,该工作机制内容分为十条,包括机制定义、基本原则、适用条件、启动程序、办理流程、赔偿保证金数额、赔偿保证金的处理方式、权利义务、组织保证、生效施行等十个方面。该工作机制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赔偿保证金提存机制,是指办理刑事案件中,在因被害人索赔致使当事各方无法达成和解协议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亲属、辩护人主动表明赔偿意愿,并向检察机关申请一定数额的赔偿保证金进行提存后,检察机关据此作为认定其具有认罚表现的依据之一,并作为是否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建议人民法院从轻处罚或者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参考的办案机制。

[编辑:王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