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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汉川:检法司三家联合出台《办法(试行)》召开首次联席会议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时间:2022-06-13  作者:陆成雄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6月13日电(通讯员:陆成雄)6月8日,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召开首次“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对该市检法司三家单位近日联合出台的《汉川市建立联动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进行座谈,会商联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相关工作。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毅军对《办法(试行)》的背景由来、功能定位、现实意义进行了阐述,并对《办法(试行)》的施行、推进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抓好《办法(试行)》的落实落地。在实践中展现《办法(试行)》的生命力,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日常联络、案例研讨、普法宣传等机制用好、用足、用活,用高效的协作配合共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提档升级。抓好重点案件的排查。对符合条件的行政争议化解案件进行摸底,围绕重点领域确定重点案件,对拟适用《办法(试行)》的案件建立台账、制定方案,明确具体的任务和时间节点。抓好首办责任的落实。充分认清首办责任和协同义务,协办单位要依照《办法(试行)》中的规定依法介入、积极参与。抓好履职能力的提升。在沟通协调中不断完善机制,在总结经验中培养人才,在化解争议中不断增强司法公信。

  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陶勇认为,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联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有利于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进一步做好、做实。他强调,要针对近年来行政诉讼案件呈现的特点,如目前行政诉讼审理程序空转现象比较普遍,充分发挥联动工作机制作用,推动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同时表示,市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检察院、司法局协作,联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市司法局副局长胡秀红简要介绍了行政复议工作的基本情况和行政复议案件涉及领域,并分析了复议工作存在的现实困境。她认为,目前在行政复议中开展争议化解的难度较大。一方面,《行政复议法》中法定的调解方式较少,行政相对人的利益诉求较难得到满足,复议后起诉率较高;另一方面,行政机关配合度不高,调解工作较为困难。《办法(试行)》为复议调解工作的开展开辟了新的路径,司法局将依照《办法(试行)》协同检察院、法院积极开展争议化解工作。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汪佳妮就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作了简要介绍,并对《人民检察院开展实质性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指引(试行)》的核心内容和行政争议化解相关典型案例进行了解读。

  会议还商定了“工作联络人”、“重大、敏感、疑难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提前介入、协作的方式”、“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平台”、“拟定重点化解案件清单及台账”等有关事宜。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