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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冈:“小案”不“小办” 帮助迷途少年修正人生路
时间:2022-06-17  作者:  新闻来源:SRC-626116972 【字号: | |

  正义网广东6月17日电(通讯员 周焕兰)“小勇(化名),本院现决定对你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为6个月,希望你能在考察期间认真反思,吸取教训,知法守礼,走好人生路

  “小勇的家长,今后的生活中你要加强对孩子的引导教育,及时与孩子沟通,帮助孩子健康成长。”

  近日,佛冈县检察院依法对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勇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该案中,承办检察官秉承“小案”不“小办”,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每一个案件的办案理念,从收到案件开始,认真审查案件、开展社会调查、听取被害人意见、召开不公开听证、进行训诫教育、发出监督令、作出不起诉决定、安排管护帮教,一步一步帮助让迷途少年修正人生之路,尽快回归社会,健康成长。

  审查案件+社会调查+不公开听证

  2021年7月,未成年人小勇因一时贪念趁其邻居不在家之际入室盗窃。案件移送本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通过审查案件材料、开展社会调查,认为小勇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但因小勇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场退赔退赃,有悔罪表现,犯罪情节较轻,系初犯、偶犯,且具备帮教条件,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要求。经听取被害人意见、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听取听证员意见、提请检委会审议后决定,对小勇作附条件不起诉,并开展为期六个月的监督考察。

  附条件不起诉+训诫教育+发出督促监护令

  承办检察官对附条件不起诉诉讼程序、观护帮教机制等进行了解读,并结合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及家庭监管条件,对涉案未成年人小勇进行了训诫教育,劝诫其今后遵纪守法,做守法少年。随后,承办检察官对未成年人小勇当面宣布和送达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并对其监护人送达了《督促监护令》,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出其在教育监管孩子方面的失职,督促其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对小勇严加管教。

  志愿者+观护帮教

  承办检察官委托小雨点志愿者协会对小勇开展一对一观护帮教工作,并现场对小勇提出考察要求,在附条件不起诉的六个月考察期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察期的相关法律规定,每月按时上交心得体会,积极参加公  益劳动,认真完成各项矫治任务。

  尽最大努力挽救每一名涉罪未成年人是未检人的宗旨。佛冈县检察院将继续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用心用情帮助每一名迷途未成年人点亮心灵灯塔。

[编辑:王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