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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为何铤而走险偷渡至缅甸就业?故事还要从这里说起……
郑某某、顾某某等5名都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有人对当下的工作不满意,有人还在择业的“十字路口”。2020年6月,郑某某无意在QQ群里了解到在云南边境上做美发工资很高,便在QQ上加了名为“无心@”的陌生网友,该网友让郑某某先到云南景洪,于是郑某某就与其同学(嫌疑人顾某某)联系,两人从南昌赶至昆明,后该网友安排车辆将郑某某、顾某某两人接至缅甸景康从事美发工作。
2020年8月,王某某在玩手机游戏时结识一名女网友,对方告知其在云南就业工资很高,问王某某是否有到云南就业的意向,王某某便答应了。当月王某某便乘飞机从杭州前往云南西双版纳,第二天该女网友便将王某某送至缅甸境内,后王某某在缅甸的 “真鲜坊” 做服务员。
诸某某则是在打游戏时结识一名网友,对方告知其在云南就业工资很高,问其是否有意愿到云南就业,诸某某便同意了。2020年3月,诸某某乘飞机从南昌至云南昆明,后该网友便安排了一辆面包车将诸某某拉至西双版纳,后又安排车辆将诸某某带入缅甸境内,随后便扣下诸某某的身份证让其从事理发工作。
张某某同样是在网络社交平台“58同城”网站上结识一名男子,该男子允诺张某某,让其到云南昆明帮其找工作,张某某便于 2020年3月乘飞机至昆明。到达昆明后,该男子便安排车辆将其载经缅甸景洪市,拉至缅甸的小孟拉,后张某某一直在小孟拉的一家餐厅做服务员。
郑某某与顾某某两人系同学,王某某、诸某某、张某某互相均不认识,五人于 2020年12月9日在缅甸各自联系好当地组织偷渡回国的人员后,由组织人员到缅甸各处将所有欲回中国人员聚集到同一辆面包车上,在面包车上众人经交流熟悉后,由组织偷渡的人员将该六人带至缅甸与中国交界处。在组织人员带着六人徒步翻越边境山头,到达国内云南景洪市勐龙镇吕相村旁香蕉地时被当地巡查民警抓获,并将该案移送广丰区公安局,该局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广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广丰区检察院审查认为:从五名犯罪嫌疑人偷越国(边)境的次数和目的来看,次数较少,目的是为了打工谋生和回国,主观恶性较小,总体情节相对轻微。2022年3月,经广丰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多次释法说理、挽救教育及公开听证后,五名嫌疑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承认该五人在入境之前均相互认识,在组织偷越者的安排下结伙入境。检察机关考虑到五人均系刚出社会的青年人,且大多为刚毕业的大学生,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程度不影响年轻人的前途及就业,该院决定对五名犯罪嫌疑人诸某某、顾某某、郑某某、王某某、张某某作情节轻微不起诉处理。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