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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检察建议,用关爱让通行无碍
时间:2022-06-28  作者:方园  新闻来源: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6月28日电(通讯员:方园)今年4月份,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的过程中发现,辖区内的某时代广场天桥及某小学门口天桥未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的有关规定,在桥下三角区净空高度小于2米部分安装防护设施,对路人特别是视觉盲障人士造成了较大的安全隐患。

  为让视觉盲障人士感知天桥高度变化、化解识别障碍,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荔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此予以立案。在查明责任部门及相关法律依据后,向荔城区住建局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的天桥进行整改。

  

  (天桥整改前,存在安全隐患)

  

  (天桥整改后,安装防护护栏)

  近日,荔城区住建局对两座天桥进行整改,对净空高度低于2米部分安装了防护护栏、对净空高度高于2米的部分保留了原有的电动车停车位。此举不仅保障了视觉盲障人士的通行安全,又方便群众停放电动车。

  下一步,荔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以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求。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