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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民衔接”出实效。依托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协作机制,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再落实。在办理“清远市某公司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过程中,以办理的扫黑除恶专案中已经固定的刑事证据为突破口,查清3763.45万元虚假债权,在完善证据链的基础上制发再审检察建议,督促法院依法改判,有力维护司法秩序与权威。
“刑行衔接”提质效。运用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衔接机制,确保法律监督不留死角。在办理一起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的过程中,针对参与骗取国家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共计4763万余元的14名医护人员,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保障国家医保制度平稳有序运行。
“刑公衔接”显成效。通过侦查、调查、审查“三查并举”,践行守护绿水青山初心使命。第二检察部公益诉讼办案组与第一检察部通力合作,如在办理“7·10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过程中,协同第一检察部精准引导侦查机关追捕漏犯8名,依法追究涉案非法捕捞团伙28人的刑事责任,全部获一审法院支持,同时依法向侵权人追赔生态损害赔偿金3322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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