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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汉川:助力长江大保护|汉川:集中“行政磋商” 集中增殖放流
时间:2022-07-26  作者:陆成雄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7月26日电(通讯员:陆成雄)为助力长江大保护,修复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受损生态,7月19日,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检察院经与市农业农村局“行政磋商”后,监督5起非法捕捞案件9名当事人在该市汉江人工增殖放流点放生了1436公斤成鱼和120万幼鱼苗。

  承办检察官介绍,这5起非法捕捞案发生于今年3月30日至5月27日,其中3件均为1人作案,1件2人作案,1件为4人作案。9名涉案当事人分别在汉川汉江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汉北河汉川段国家级瓦氏黄颡鱼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渔区、禁渔期,采用锚钩、电捕鱼工具等禁用捕捞设备进行非法捕捞,共计捕获13.95公斤成鱼和502.5公斤螺蛳。

  汉川市检察院认为,上述5案当事人破坏了汉江渔业资源和水生生态环境,应承担修复受损水生生物资源的侵权责任。该院在案件尚未进入刑事判决前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磋商机制,并于7月6日、15日就5案涉及的公益受损修复问题,与市农业农村局集中进行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并达成磋商意见:9名涉案当事人在汉江放流成鱼和投放幼苗鱼,修复受损生态。

  其中,涉案当事人孙某刚使用螺蛳推子网、塑料船、船用电动挂机、电瓶等工具非法捕捞,被汉川市渔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渔获物螺蛳502.5公斤。在本次集中“行政磋商”中,商定孙某刚在汉江人工增殖放流点放流成鱼500公斤和幼鱼苗30万尾,主要品种均为四大家鱼(青鱼、草鱼、鲢鱼和鳙鱼),价值11055元。

  承办检察官介绍,为保证增殖放流成鱼和幼鱼苗质量,防止成鱼和幼鱼苗出现病菌感染、成活率低等情况,该院与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人员监督当事人在汉川市具有相关资质的水产良种繁育场,购买了1436公斤优质成鱼和120万尾优质幼鱼苗。7月19日,在承办检察官和该市渔政执法人员的现场监督下,上述5案9名当事人在汉川汉江段人工增殖放流点,放流了购买的全部成鱼和幼鱼苗。

  “由于采取集中放流,执行过程中引来了不少围观群众,成了一次很好的普法教育。”承办检察官介绍,采取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有利于进一步节省司法资源,及时修复受损生态。

  据悉,2018年至今,汉川市检察院共监督30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当事人进行了增殖放流,放生成鱼6964.4公斤、幼鱼苗260.2万尾,修复了受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生态环境。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