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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沙市: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燃气运输新增一条流动的“绿色风景线”
时间:2022-08-22  作者:石志强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8月22日电(通讯员 石志强)统一的配送车辆有序停放,贴上清晰标识的气瓶整齐分区放置,充装站的合格区、废瓶区分区牌一目了然……日前,沙市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在对辖区内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回头看”时,一道夏日晴空下流动的“绿色风景线”映入检察官眼帘。
  今年初,为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沙市区检察院迅速行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工作,公益诉讼部门主动对全区液化石油气瓶的充装、运输、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液化石油气瓶存在充装燃气不规范、无资质机动车运输液化石油气瓶、液化石油气瓶销售点无资质且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在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后,沙市区检察院根据法律规定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开展液化石油气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燃气经营活动安全平稳运行。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多次与检察机关商讨燃气安全整改事宜,制定了《关于开展中心城区无证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站点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整治非法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下达了燃气安全检查通知书93份,组织中心城区15家液化石油气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会,推动建立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现在,手机扫二维码就能查询到气瓶基本信息、检验信息和充装信息……”在一家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工作人员正引导检察官通过扫码气瓶上的二维码查询核对瓶体状态和有效期限。 据了解,中心城区液化石油气瓶充装企业全部更新了液化石油气瓶,每个瓶装液化石油气均有气瓶基础信息二维码,气瓶的流转信息均可查询。不仅如此,充装站还严格划分新瓶区、旧瓶区和废瓶区,所有气瓶一到使用年限即严格报废,让灌装液化石油气用得更放心。
  目前,统一的液化石油气瓶配送车辆也已全部更换到位,车辆均购买了相应的道路运输保险。企业严格按照瓶装液化气统一标志、企业职工统一配送、配送车辆统一规范的配送服务“三统一”要求,建立了送气人员与车辆专管制度,让液化石油气瓶的充装、运输、使用等安全情况都得到有效保障。
  液化气瓶虽小,却关涉民生安全大事,与群众生活安全息息相关,一旦发生事故,对于受害人及其家庭都会造成难以平复的创伤。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领域进行专项整治,推动瓶装液化石油气领域的系统治理,使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使用得到了保障。下一步,沙市区检察院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持续围绕安全生产领域落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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