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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偷越国(边)境,二人被判刑
时间:2022-08-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8月22日电(通讯员 杨明月 廖素丹)怀揣着暴富的梦想,偷渡前往缅甸,殊不知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近日,泰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泰宁县人民法院以龚某、李某犯偷越国(边)境罪,分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8年7月下旬,被告人龚某、李某和江某、鲍某四人从厦门乘坐飞机到云南西双版纳,后在当地某旅店店员的安排下,偷越国(边)境到达缅甸境内。在缅甸境内找工作未果,龚某、李某又从缅甸偷越国(边)境回国。 

  检察官说法:被告人龚某、李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以偷越国(边)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 

  境外不是“高薪”天堂,更不是法外之地。无论以何目的偷越国(边)境罪,等待你的反而会是监禁、殴打,甚至死亡,回国后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代价太大不可为。大家要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切勿被虚假利益蒙蔽,应自觉抵制赴境外或在网上参与网络赌博、典型诈骗等违法活动,切勿以身试法,后悔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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